刑事赔偿标准依据什么制定?
2026-01-15深圳刑事律师
刑事赔偿标准依据什么制定?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存在侦查、检察、审判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遭受侵害的情形,则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国家赔偿。具体的赔偿范围、方式及数额等,均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确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何申请国家刑事赔偿程序复杂吗?
申请国家刑事赔偿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审查决定、复议以及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等步骤。从整体上看,虽然需要经过多个环节,但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人是可以顺利推进赔偿请求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针对刑事案件中的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为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途径。当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向有关机关申请赔偿。
